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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 建档工作的通知
  •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07 阅读:次 字体:【
  • 院(系)、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赣外院学发201767号)精神,现将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高职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阶段、3+2高职阶段)中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认定机构

    1. 建立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97-98日,各院(系)成立或调整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学生科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院(系)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

    2.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97-910日,各院(系)成立或调整以班级为单位的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评议小组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档次和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认定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30%(其中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的认定比例分别为12%10%8%)。

    四、认定程序

    197-99日,各班级宣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赣外院学发201767号)文件精神,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7年版)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精准扶贫卡、低保证、残疾人证或烈士家庭子女证等复印件及其他证明原件),组织学生如实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改善,只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必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910-913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7年版)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班级范围内公示3无异议后,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914-921日,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对本院(系)的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922日,各院(系)按要求将公示无异议的《2017—2018学年学院贫困生建档情况表》(加盖院(系)行政公章纸质稿及电子稿)《公示情况登记表》(纸质稿)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廖艳雯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学生申请建档原始材料各院(系)审定无误后由各院(系)整理存档备查,存档时间至少5年以上(注: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需复印好以备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时使用)。

    五、工作要求

    1.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知悉通知和要求,严格按认定标准和规定比例确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要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务必要主动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档。

    3.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诚信教育相结合,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要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

    5. 以上表格均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或外贸学生资助交流QQ群中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797


    院学字[2017]16号附表---2017-2018学年学院贫困生建档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