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教育扶贫精准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中关于“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的要求,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银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赣财教〔2017〕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定期报送建档立卡学生有关信息的通知》(赣教助字〔2017〕19号)精神,现就实行建档立卡等重点资助对象学生受助情况月报制度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院(系)建档立卡等重点资助对象学生名单、人数、受助情况。
二、报送方式
附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送至359366454@qq.com
三、报送时间
每月26日前报送。9月2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建档立卡等重点资助对象学生的相关精准扶贫证、册、卡等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附表中填写的名单顺序整理完整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全面了解本院(系)建档立卡等重点资助对象学生信息,定期跟踪、及时掌握、精准施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做到简化程序、主动办理,切实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内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同时也要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2.各院(系)填报数据要严格把关,按时报送,确保附表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
3.各院(系)填报数据作为落实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用于上级各级部门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监督检查等工作。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婵,0791-88353796。
学生工作处2017年9月20日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等重点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月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