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充分挖掘展现我院大学生成长成才、拼搏进取的感人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现就开展2017年“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创新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申报名额
各院(系)选拔推荐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至少2名,多报不限。
四、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审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
1. 各学院、教学部按文件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11月17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被推荐学生需填写《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院(系)填写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217室,电子版发送至:359366454@qq.com。邮件请以“励志成长成才学生评选+院(系)+班级+学号+姓名”命名。联系人:王婵老师,0791-88353796。
2.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入选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学院1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并对入选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3.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受资助学生自强不息,勇于奋斗,并择优推荐入选学生参加“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江西省及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积极发掘获得国家资助的优秀学生典型,并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
2.各院(系)要合理安排,严格评选,把握时间节奏,及时凝练和组织相关事迹材料,确保工作质量,于指定时间内将推荐学生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
1.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照片要求
3. 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