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全面加强和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和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自强自立,感恩奉献,发挥资助育人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3日-12月8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为接收过国家资助的在校学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从学习生活中受到资助的故事出发,表现资助对于个人成长的影响,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3.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各类资助)的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受助生”),受助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
4.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生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5.征文以院(系)为单位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打印在A4纸上,作品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行距为固定值30磅。作品命名为:院(系)—姓名—职务—题目(教师)、院(系)—班级—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6.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学院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以公开展播、宣传。
(二)图片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本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或者别人帮助拍摄参赛学生或学生家庭的学习、生活瞬间照片一张,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是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
3.照片要求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600*800),格式为JPG。作品需要命名为院(系)—班级—姓名—专业—图片名称。文字说明另附word文件。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主题鲜明,构思完整。
4.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学院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以公开展播、宣传。
(三)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文字说明另附word文件。
3.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院(系)—班级—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院(系)—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学院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以公开展播、宣传。
(四)宣传画设计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院(系)—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院(系)—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学院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以公开展播、宣传。
(五)“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主题宣讲活动
通过邀请我院受过国家资助的优秀学生,在学院进行主题宣讲,与大学生一起分享自己的奋斗故事。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奖项50个,具体如下: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学生二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300元;学生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教师优秀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2.图片优秀奖:8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元。
3.视频优秀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宣传画优秀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5.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0元。
六、报名及作品提交
参赛者须填写活动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相关作品严格按照参赛格式要求提交,各院(系)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和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并以院(系)为单位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教师和学生报名表纸质稿、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征文电子版、图片作品(含文字说明word文件)电子版、视频作品(含文字说明word文件)DVD光盘、宣传画作品(含文字说明word文件)电子版、宣传画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婵老师,0791-88353796。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系)要充分确立资助工作首先是一项政治工作的认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育人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各院(系)同联动,务求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院(系)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师生参与活动。学生工作处将对各院(系)推荐的征文等作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分别评出若干奖项并适时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院(系)颁发优秀组织奖。同时,选取优秀作品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并推荐至江西省和全国的相关评选活动。
(三)严格评审,质量把关。
各院(系)要合理安排,认真做好初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本院(系)参赛作品符合参赛格式要求。参赛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展现优秀学生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资助工作者敬业、务实、创新的资助育人精神。同时要把握时间节奏,及时凝练材料,确保工作质量,于指定时间内将推荐师生作品交至学生工作处。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各院(系)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对本院(系)开展的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总结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包括总体情况、采取措施、实际成效等)并附相关活动影像及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600*800)资料等素材(电子稿)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婵老师,0791-88353796。
附件:
1.2017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doc
2.2017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送名额分配表.xls
3.2017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