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家长及社会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各项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现就开展2017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感恩奉献”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3日—12月15日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
四、活动实施
(一)宣传发动
活动期间,学院、各系(院)部、班级充分利用学院广播站、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QQ、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努力实现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宣传载体的多元化和宣传内容的丰富化,增强宣传效果,促进资助工作开展。
(二)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主题板报评比
各院(系)所有在校班级出一期主题为“学生资助宣传月”黑板报,利用黑板报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以院(系)为单位组织评比推荐3-5个班级(多报不限)板报电子版(图片不小于1M,像素不小于600*800)于2017年11月17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系(院)部+板报+班级”形式命名)发送至359366454@qq.com。
(三)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
各院(系)在校所有班级通过学生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学院,特别是要学习学院最新修订及制定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相关会议记录在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手册》上及时做好记录。
(四)召开“感恩资助 励志成才”受助学生座谈会
各院(系)召开受助学生“感恩资助 励志成才”主题座谈会,了解受助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对国家助学政策的掌握情况以及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会议记录在院(系)《学生资助工作手册》中及时做好记录。
(五)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诚信教育宣讲会和学生资助政策现场知识竞答活动
学生工作处于11月上中旬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诚信教育宣讲会和学生资助政策现场知识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六)举办资助育人诚信文化教育展
学生工作处联合艺术设计系于12月中旬举办学院资助育人诚信文化教育展。
(七)各院(系)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认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至少开展一项宣传资助政策或学生感恩励志教育的特色活动。
(八)奖项设置
1.板报评比,班级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班级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班级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
2.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务求实效。
各院(系)要做好主题板报评比、座谈会等有关活动具体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强化资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进行宣传,确保进院(系)、进班级,让学生全面掌握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对取得优异成绩和良好宣传效果的院(系)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各院(系)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对本院(系)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的情况(包括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需改进的方面及对宣传工作的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同时附上精选的所有活动开展图片及影像资料,并将总结材料于2017年12月2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加盖系(院)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359366454@qq.com。联系人:王婵老师,0791-88353796。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