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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国家奖助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21 阅读: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学生资助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学院拟聘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学校计划选聘30名(各二级学院推荐选聘3-4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担任学校第二届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二、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各二级学院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学院实际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等假期时间,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培养社会责任感。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等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来报考我院。

    3.开展自愿服务活动。加入“志愿中国”平台上的“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 并组织开展新生“绿色通道”志愿服务等与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评比表彰

    各二级学院要把组织申报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积极组织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学生工作处将定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组织申报聘任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完成“受助-自助-助人”的转变。学校将给推荐选聘学生颁发聘书,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各二级学院于2019325日下午15:00前完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组织推荐工作,并将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推荐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36122808@qq.com

    3.在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过程中,“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要注重实践安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组成实践团(小组),确保实践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4.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第一期宣传截止时间为410日,请各二级学院在416日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36122808@qq.com。各二级学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可随时报送,学生工作处将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将选取优秀做法和典型事例报送至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推荐。

    联系人:魏芳 ;联系电话:0791-88353796


    附件1——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