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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8年)
  •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22 阅读:次 字体:【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包括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多项措施在内的较完整的混合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近年来,我校始终坚持以“精准资助”为基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努力构建“多元化资助、精细化管理、全方位育人”三位一体的资助工作模式,把“资助工作”与“育人成才”紧密结合,突出“励志、诚信、感恩、担当”主题教育,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砥砺奋进、励志成才,教育学生心怀感恩、勇于担当,积极投身于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学生资助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xszz.jxcfs.com

    办公地点:学生工作处2217办公室(启诚楼附楼2)

    咨询电话:0791-88353796

     

     

    绿色通道

    1.什么是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与国家助学贷款有何不同?

    绿色通道是针对被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高职学生,按照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助、贷、补、减”和勤工助学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绿色通道并不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前期手续,而是针对入学有困难的新生设立的报到的特殊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县(区、市)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于每年9月底前在江西省范围内(江西省外,按照当地政策执行)开展。

    2.办理绿色通道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绿色通道时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分为三个档次,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9月开始评审,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各发放一半,名额2700个左右,资助面约22%

    2.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学生必须是当年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开始评审,每年11月一次性发放,名额370个左右,资助面约5%

    2.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排名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学生必须是当年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9月开始评审,每年11月一次性发放,名额6个左右,资助面约0.05%

    2.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排名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若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江西省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两个金融机构承办;其中国开行承办地区:南昌、抚州、宜春、新余、赣州;农信社承办地区: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全日制在校生和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共15名):要求学年综合考评成绩位于专业年级排名前10%排序,且必修课成绩和学生发展考核成绩无不及格。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每班1名),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每班2名),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每班3名),要求学年综合考评成绩位于班级排名前10%排序,且必修课成绩和学生发展考核成绩无不及格。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院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

     

    学费减免及临时困难补助

    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及因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等且经过贫困生认定的特困学生等,可申请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资助(学年末进行)。

    学生本人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如突发急重病症和突发伤害事故等),所需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部分超出学生及家庭支付能力的;因自然灾害而使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父母严重伤病、突然亡故等,致使学生经济来源发生暂时困难;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少基本生活费和御寒物品的等,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2000元(不定期进行)。

     

    社会资助

    20173月,经江西省民政厅批准,学校成立江西省首所高职院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初始注册资金为300万元。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师生进修、重点是小语种贫困师生出国研修、学习深造;奖励学院优秀师生;资助与教育相关的公益活动等。

     

    教育扶贫相关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如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可申请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此外,学校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经过贫困生认定的特困学生实施学费减免等专项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毕业生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优质岗位优先就业。 

     

     

    大学生入伍优抚优待、优惠政策

    1、享受4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系列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应征入伍,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2)复学可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4)享受升学优惠: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人员,完成学业的学生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 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5)当地优待政策: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由当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6)专项招聘招录:毕业退役人员参加全省定期兵事业单位专场招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录;由当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7)其他优待政策:入伍大学生依法应享受的其他优待和退役安置政策,由入伍大学生原籍地兵役机关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人员名单由省征兵办收集后通报各地落实。